甘肃省进一步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出台《甘肃省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的实施意见》,对我省法治副校长建设体系、法治副校长作用职责进一步进行了明确细化。《意见》强调,我省构建法治副校长制度贯通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的法治教育体系,提升学校治理效能,以法治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据了解,到2022年年底,我省所有中小学校(不含教学点)、中等职业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在此基础上,我省将通过3-5年的努力,逐步实现法治副校长向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等延伸覆盖。
根据《意见》,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主要集中在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上。法治副校长具体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在职工作人员中产生,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按照程序,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学校(教学点)、学生等情况,按照不低于本辖区中小学校总数150%的目标,提出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建设需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需求,优先选派县级(含)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入选法治副校长人员库。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辖区学校需求和工作便利,制定聘任计划,从法治副校长人员库统一匹配选聘。每所学校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师生人数多、有需求的学校,可以聘任2名以上5名以下法治副校长。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法治副校长基本情况、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设置法治副校长信箱,畅通师生投诉举报渠道。
通过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我省将努力把法治副校长制度打造成甘肃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抓手,将法治副校长队伍打造成推动学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支撑,打造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打造成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部门有力支持学校工作、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品牌,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凝聚奋进力量,书写时代篇章******
党员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上下关系,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推进经济发展,保证工作落实的中坚力量。是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领头人”。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当肩负重任,能挑重担,争做令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培养较强的学习能力。只有不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才能提高政治素养,这是新时代村干部强化自身素质、做好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
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理论学习对指导工作实践的重要意义,带头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深刻领会精神实质,高度统一思想,不断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服务人民群众中去,贯彻到发展农村经济中去,真正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的统一,达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目的。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站在服务人民的第一线,村干部只有不断加强学习,认清自己的责任,摆正自己的位置,勇于解剖自己,提高自己的素质,真心实意地尊重群众的意愿,充分发扬民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赢得群众信任拥护,才能凝聚奋进的力量,书写不负党、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新篇章。
张涵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